各学区中心校、民办幼儿园:
根据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精神,从2006年秋季开始,全市所有幼儿园园长必须持证上岗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,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幼儿园长及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园长资格培训。现就培训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:
幼儿园的安全教育等。
二、培训方式:
邀请石市专家授课、现场互动答疑、发放实用资料等。
三、参训人员:
学区所辖幼儿园园长(每园限1人);市区民办幼儿园园长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:
时间:2008年8月21日—8月23日
地点:辛集市第一幼儿园
五、有关要求:
1、各学区中心校派一人负责学员的组织工作。培训期间严格考勤,旷课一学时以上的不发合格证,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,考试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。
2、学员报到时交免冠2寸照片一张(证书用)。培训费180元。报到时间:2008年8月21日上午8点。各学区中心校培训名单务于8月19日以前交教育局普教科(或发电子邮件:yanglimeng@tom.com)。
另:所有参加幼儿园园长培训人员务于8月20日上午8点赶到进修学校报告厅参加幼儿园安全教育讲座。
辛集市教育局
2008年8月15日
通讯员:刘树涛